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09年学业水平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为保证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要根据本市各县(市、区)考生的报名人数及考场资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考场设置。现将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学业水科考试考场必须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新增考场须依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1〕1号)要求进行建设,并必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验收。
2.各县(市、区)考试机构需按“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见附件一)和“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见附件二)的表格式向地级市考试机构上报考场设置,然后由各地级市考试机构统一在学业水平网上报名管理系统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场设置(网址:http://www.ecogd.edu.cn/xyspzb/)。
3.考场设置的原则是:每一个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原则上为3个(含3个)以上,1所中学如分为两个报名点的,在考场设置时原则上不能将这两个报名点单独设成一个考场。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但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不能少于2个。
4.同一考场若安排不下2-3个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则必须将这2-3个报名点的部分考生分流至另一考场。具体做法是:
(1)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把需要拆分的报名点按附表一格式填好“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及“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见附表二)并上报地级市考试机构;
(2)制定拟分流人数时,原则上各报名点的分流比例大致相当;
(3)各地级市考试机构根据各县(市、区)考试机构上报的报名点考生分流表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分流。在数据应用菜单的“报名点考生分流”,先选定县区以及要分流的报名点,再点击下面的分流按钮,输入要分流出去的人数,点击“确定分流”即完成分流操作,此分流操作会随机分流指定人数的考生到新的报名点,系统将自己查找并生成一个新的报名点号,新的报名点名称为原报名点名称后面加上(分流1、分流2……),再次点击分流按钮可以查看分流情况以及可以进行再次分流。如分流错,可以点击取消分流,此时数据操作区域会显示该报名点的分流情况,点击“确定取消分流”可以把以前的分流操作全部取消,恢复到未分流状态。
5.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场设置时,需使用报名管理系统中的“考场数据维护”输入每一考场的基本信息,再对每一考场逐一添加所辖报名点。在往考场中添加报名点时,要注意当前考场已选择的人数是否小于该考场总试室数所容纳的考生数,如超过则必须修改考场的总试室数或是重新调整在该考场考试的报名点。考场设置完毕,务必点击“检查”按钮进行考场数据检查,确保无漏添加的报名点,保证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所在的中学全部设置完毕。
6.请各地级市考试机构于5月22日前将考场数据设置好。
7.报名点考生分流表及考场设置表的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备案。新增考场需在纸质文档中予以说明。
8.6月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学业水平考试试室座位编排。6月10日起,各市、县区、报名点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准考证。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认真细致的做好考场设置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工作万无一失。
附表:一、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
二、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一:
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
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章)
报名点代码
(7位) |
报名点名称 |
报名人数 |
分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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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
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章)
考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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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试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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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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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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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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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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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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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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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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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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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1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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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1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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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2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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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2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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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3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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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3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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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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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报名点:
报名点代码 报名点简称 报名点代码 报名点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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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